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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3-15浏览次数:4443

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全校各单位:
   第九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 一、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
     1. 凡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(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)或发表的科研成果:出版的专著、译著、工具书;发表的论文,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等,均可申报参评。申请人必须是申报作品的创作者,且申报作品无著作权争议。合著(编、译)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,我省作者不是第一作者的,必须征得第一作者的同意。
    2.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,也可申报参评。
    3.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;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(已出齐)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。
    4.一部著作中的章、节不能单独申报;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;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;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。
    5.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,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(论文需提交中译文,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)。
       6.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。
       7.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。
   二、评审程序和方法
   评审按初评、复评、终审程序进行。
   三、申报要求
   申报要求: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,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(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)。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(http://www.skyxcg.com或www.hbskw.com),并下载打印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》一式两份。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2份;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,复印件1份(期刊封面、目录全部、正文、版权页)。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
    四、奖项和奖金
       1.本届评奖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共260项。其中,一等奖20项,二等奖80项,三等奖160项。根据需要设特别奖。
    2.上述各等级奖项,根据申报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。为鼓励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研究,大胆探索,40岁以下作者的获奖成果不少于总奖项的25%。
    3.奖金金额分别为:著作一等奖13000元,二等奖10000元,三等奖4000元;论文一等奖11000元,二等奖6000元,三等奖3000元。特别奖奖金金额另定。
    五、申报时间及材料受理时间
    网上申报时间: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6月1日。
   学校材料受理:以学院为单位于2014年6月3日前将材料交至科研部刘进明(中原楼312)。


单位:社科院、科研部
时间:2014/04/21


联系人:
刘进明
联系电话:
88386202